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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一齣音樂劇豐富孩子的童年
文/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 秘書長陳進隆
音樂劇融入生命教育
小庭在國小一年級時加入兒童劇團,他演的第一齣音樂劇是《七隻小羊》,剛踏入陌生環境時就坐在教室哭,在那拗脾氣。劇團選角時他堅持要飾演羊大哥,但其實團體的選角規則是抽籤。他經常在出門上課前倔強地對媽媽說:「我只在旁邊看,我不演呦」;或是說「這是我最後一次去,妳為什麼要逼我,我就不喜歡羊咩咩」,真是狀況百出,連出門都困難。
還好劇團老師一次又一次耐心包容,給小庭時間,跟他說沒關係,你先在旁邊看,沒事的!
戲劇課程中的破冰遊戲帶來與同學歡樂互動的力量,讓小庭漸漸喜歡上演戲。
一學期後,他挑戰第二齣戲《黑森林歷險記》,接著又挑戰第三齣戲《和平王子》。這一年半的學習歷程,讓他在團隊合作中學習對人同理,也讓他勇敢表達內在感受,引導他練習冷靜解決問題。他的媽媽點滴看在眼裡,超級感動,現在小庭每次都開開心心地去上課;小庭開心,媽咪就開心。
孩子值得更好的藝術創作
彩虹愛家成立25年來,每一年都創作一齣兒童音樂劇,至今已經有24齣了。把專業的音樂劇製作出來,又要培訓素人演員演出戲劇,協助他們組成劇團,進行為期三個月的排練,並在年底時於各級學校、社區演出超過1000場,絕對不是簡單的事。
常有人問我,為何要耗費巨資每年推出音樂劇,演舊的戲碼不就好了嗎?我的回答是:「社會每年都在變化,孩子們面對的問題層出不窮,我們需要回應時代的需要,用優質戲劇陪伴孩子長大。」
孩子值得擁有觀看專業美好音樂劇的權利,再者能夠買票進入演藝廳看戲的孩子少之又少,孩子們在學校、社區與公園等地方看戲,可以豐富他們藝術美學修養,讓台灣社會變得更美麗。接下來的幾個月,邀請您與孩子一起來演戲,一起來看戲,豐富孩子珍貴的童年。
(出自《彩虹愛家親子月刊》2024年10月)